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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检监察工委制定“正负面清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集中区纪检监察工委 发布时间:2021-07-23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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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王凯)日前,笔者从集中区纪检监察工委获悉,按照全市制约营商环境作风顽疾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该区纪检监察工委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个方面的意见建议,牵头制定了《集中区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试行)》。
  据了解,政商交往“正面清单”明确,干部和工作人员要积极与企业接触交往,主动走访企业,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在提前报备后,可以参加企业举办的启动奠基、开业典礼、座谈会、年会等活动;应邀参加企业举办的招商推介、行业交流、客商洽谈等重要商务接待等活动。参加或组织上述活动,要严格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相关制度,上门服务企业或为企业办事,耽误正常用餐的,可以接受企业安排的员工餐;外出招商考察活动,企业统一安排出行、食宿的,个人应当按公务出差标准执行,费用由管委会承担。
  在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中,对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政商交往底线作了明确界定,提出了13项严令禁止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据介绍,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集中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一环。近期,集中区正在开展涉企服务作风教育整顿,持续整治服务企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照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涉企服务中“绿灯给企业、红灯给自己”的要求,找不足、改作风、优机制,着力营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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