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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致全省扣缴义务人的一封信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集中区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0-06-1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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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依法将于2020年6月30日结束。请您提醒单位员工抓紧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确保大家及时获得退税,充分享受改革红利,敦促员工履行纳税义务,避免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税收滞纳金。

为帮助纳税人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依法及时办理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建议您培训、辅导员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并办理退(补)税,如有需要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上门培训辅导。您也可帮助员工代为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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