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切实提升国企工作人员法律规矩意识,5月21日,集中区举办了区属公司警示教育座谈会。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张平出席会议并对16名区属公司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集中区建投集团中层以上干部及其子公司、江之南担保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集中区编印的《原池州市江之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汪澈挪用公款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等警示教育材料。16名公司负责人围绕深刻汲取汪澈案件教训,结合各自岗位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各公司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要管好自己,常思贪欲之害,杜绝侥幸心理,坚持廉洁从业,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管好下属,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强对下属工作人员日常监督。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制度执行,在规范内部管理的同时,把廉政风险防控做扎实,做到知规矩、立规矩、守规矩。要深化作风建设,发扬“严、深、细、实”过硬工作作风,坚决整治“推诿扯皮”“浮在面上”“口大气粗”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正确对待纪检监察工委监督,深刻认识“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做到既要守规矩又要勇担当、既要干成事又要不出事,为集中区高质量发展发挥好区属公司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