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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红利不遗漏 做好企业“护航员”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集中区 发布时间:2020-04-30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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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叶锋)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压力,国家出台的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优惠政策除了对缴费单位按月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进行了减免,同时还规定了对符合条件的按建筑项目缴纳的工伤保险进行减免。近日,集中区迎来了第一户享受该政策的企业。
  “我们是一家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公司。2月份以来,集中区税务局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我们,及时告知我们可以享受按建筑项目缴纳的工伤保险进行减免,仅工伤保险这部分就节省了近2000元。”池州市江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财务经办人员透露。
  笔者从集中区税务局了解到,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具体计算办法为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过去企业尤其是建筑企业对工伤保险费的重视程度不高,企业经营者包括相关财务人员也对目前的政策存在粗线条掌握的情况,往往会遗漏政策红利。因此我们正在积极梳理符合政策的企业,并联系其享受政策,做到应减尽减。”集中区税务局税源管理科相关负责同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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