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南产业集中区关于促进政府投资标准化厂房招商的实施办法》(江南管发〔2019〕6号)、《江南产业集中区关于促进促进单独供地工业项目招商的实施办法》(江南管发〔2019〕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奖补政策兑现工作流程的通知》(江南管秘〔2020〕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度新购设备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8年度新购设备总额达到300万以上,且2019年申报池州市推进制造业加快发展奖补资金中“鼓励企业加大技改力度”项目,并获得相关支持。投资协议中有特殊约定的按投资协议规定执行。
二、奖补标准
1.以2019年池州市产业发展基金公司《关于第二批政策性奖补项目审核兑现情况的函》中“鼓励企业加大技改力度”项目审定的金额作为集中区5%新购设备奖励金额。
2.投资协议中关于新购设备奖励高于10%比例约定的,奖励金额依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在扣减市级5%设备奖补基础上执行。
3.铝基新材料及其他重点项目新购设备投资总额超过2000万元的,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按照协议约定的执行。
三、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江南产业集中区涉企奖补政策兑现申请表、投资协议复印件、2018年新购设备发票清单及复印件(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报至政务中心涉企奖补兑现窗口,联系人:鲍祈,电话:2210186
附件:江南产业集中区涉企奖补政策兑现申请表
2020年4月17日
附件1:
江南产业集中区涉企奖补政策兑现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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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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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依据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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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署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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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金额(元) |
大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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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部门意见 (签章) |
审定金额: (¥: )
复核人意见: 审查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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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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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委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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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财政委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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