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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工业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成果要求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江南产业集中区 发布时间:2015-08-04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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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江南产业集中区工业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修规”)设计深度及成果编制工作,保证规划设计的全面性与可操作性,提高规划行政效能,根据国家有关规划编制办法及技术规范,现就修规编制有关成果(文本)要求通知如下:

一、文本共性规定

1、项目名称要求。项目名称应统一为“×××修建性详细规划”。

2、资质要求。承担规划及单体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编制的单位,应符合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文本中应附编制单位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加盖公章和出图专用章;单体建筑工程设计方案中应附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出图专用章,以及相关注册资格专用章。

3、省外规划或建筑设计单位应提供按规定办理的跨省备案手续。

4、统一按照A3规格进行装订。

二、报审文本内容及装订要求

报审文本应包含三部分内容,具体内容和装订顺序如下:

(一)附件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编制时间;

2、扉页:目录;

3、设计单位信息: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出图章,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签署姓名并加盖注册章;

4、规划设计条件、技术审查意见、规委会审查意见(扫描件);

5、集中区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报审表(详见附表)。

(二)说明书.除了按修规编制的常规要求内容外,针对工业项目的特殊性,必须有以下内容:

1、分期建设的时序和建设内容;

2、规划项目与周边项目之前的建筑造型、产业环保等协调问题;

3、产业分析、产业人员测算及对非生产性建筑的建设体量需求;

4、交通出入口及重点区域、道路的交通影响评价;

5、建筑单体立面设计及外装饰材料的运用;

6、围墙、大门(门楼、门卫)等重要附属设施的设计;

7、建筑节能及新材料、新技术应用;

8、用地平衡表(工业项目需以图纸说明生产性用地与非生产性用地的计算范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配套设施汇总表、户型汇总表(规划有保障性住房的);

(三)规划图纸及要求

1、区位图(在总规、控规中的位置);

2、周边现状及规划情况分析图;

3、总平面图(渲染图);

4、效果图:①总体鸟瞰图(叠加周边项目);②主要街道不同角度透视图;③不同类型的工业建筑和非生产建筑的透视图④重要节点景观效果图(城市重要地段及节点位置);

5、围墙、大门(门楼、门卫)等重要附属设施的设计效果图;

6、相关分析图(功能、结构、绿化、交通、消防等);

7、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标明具体位置及设计规模;

8、规划分期及建设时序图;

9、绿化景观设计方案;

(四)、技术图纸

1、总平面定位图。在地形图上按比例(1:1000-1:500)绘制并打印的蓝图(坐标定位与尺寸定位),严格按照制图规范绘制,需标明以下详细内容:

⑴用地红线、建筑控制线、绿线、蓝线等各类主要界线;围墙、出入口及通道、门卫、变配电设施等具体位置;与城市道路、绿化及水系的关系;

⑵各建构筑物退让用地界线距离,建构筑物外围尺寸与间距,有地下室的需标明地下室范围线、出入口位置等;

⑶建筑层数,限高地段需标明建筑高度;建筑主要使用性质或用途;高层建筑的消防登高面;

⑷场地内部道路宽度、转弯半径、与建构建筑距离;停车场停车数量;

2、竖向设计图,在地形图上按比例(1:1000-1:500)绘制并打印的蓝图,内容简单可和总平面定位图合并;复杂地形可加以纵、横剖面或其他方式表达;

3、道路交通图(包括道路断面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

4、涉及到的各专业工程(含给水、排水、强电、弱电、燃气、供热等)及工程管线综合图(蓝图1:500-1:1000,标明各管线接入(出)点具体位置、标高)

5、各建筑单体图(平、立、剖,尺寸标注);

6、有日照影响的项目还需报审日照分析图。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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